为保证学生社团安全、合理使用办公场地,更有效地发挥学生社团办公室的作用、促进社团工作,现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整洁,注重展示社团精神风貌。
2、保管好办公室内电脑、档案及其它办公设备、用品,不得随意带出。
3、禁止在办公室留宿或通宵活动,每日22:00后不得在社团办公室活动或办公,确有工作需要者须经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书面同意。
4、除工作需要外,非本社团成员及校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社团办公室。
5、社团成员离开办公室前请务必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6、各社团办公室钥匙由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统一管理,各社团不得私自配制。在西区学生活动中心的各学生社团办公室钥匙由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委托西区学生活动中心物业管理部统一管理,各社团须遵守西区学生活动中心相关管理规定。
7、各社团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切实利用好办公室,促进社团的工作和发展。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或个人,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将予以严肃处理。
8、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从本学期起将会组织人员定期对各办公室进行卫生环境检查并设置奖惩措施,对于长期未有效利用的办公室将予以收回。
9、本管理规定由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10、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